為了給廣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間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省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會議精神,我局決定在市區開展為期近一個月的環境噪聲污染集中整治工作(5月30日至6月30日)。現將具體要求通告如下:
一、嚴格禁止建筑施工噪聲干擾考生學習、休息,禁止夜間建筑施工。居民聚居區域和學校附近的其他單位產生的噪聲也按此要求執行。
二、禁止餐飲業及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干擾考生學習、休息,居民較為集中的區域和學校附近,在早晨6時前、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以后,停止一切產生噪聲的經營活動。
三、禁止在市區內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式從事商業經營和商業宣傳活動。
四、接受考生集中住宿賓館的娛樂場所,在考試期間應停業。其余的娛樂場所、集市及室內外裝修在考試期間也不得產生噪聲,干擾考生學習和影響考生休息。
五、在高考、中考考試當天,考點周邊1000米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停止可能產生噪聲、影響考生考試的活動,停止使用可能產生噪聲的裝置和設備,建筑施工企業晝夜禁止施工。
六、對違反上述要求的單位或個人,我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并在新聞媒體曝光。
投訴電話:
市執法局3526633
榆陽分局3286006
高新分局8165671
西南分局7997510
空港分局8186707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