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有了新門檻了,你知道嗎?昨日,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居住證辦理新規,規定在我市居住登記滿半年后才能領取居住證。同時,居住證有效期統一為一年,初次申領免工本費,6月20日開始實施。
設居住登記滿半年門檻
前一段時間,市民朋友圈中廣泛流傳著一些關于停辦居住證的消息。昨日,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正式發布新規,停辦居住證的流言也是不攻自破。市公安局戶政部門解釋,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以及省公安廳通知,關于申領居住證范圍和條件問題規定,在惠州市流動人口與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非惠州市戶籍的全部流動人口才能辦理居住證。
新規相當于新設置了居住登記滿半年的門檻。居住登記以惠州市流動人口與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為準。另外,在居住登記提供材料方面也明確需要提供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滿足條件之一即可)。
有效期統一為一年
自2010年我市正式施行居住證取代暫住證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107萬余人持有居住證,但有效期內的僅有26萬余人。按照老規定,我市居住證管理主要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實施,居住證按有效期分為6個月、1年以及3年。初次辦理的居住證有效期為6個月,但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有單位證明需要的,有效期可延伸至1年最多3年。但昨日發布新規規定,居住證有效期統一為一年,續簽需提前一個月。
如何辦理居住證?
1、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以及居住地址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2、工作人員核實流動人口提供的居住地住址,符合登記的,發給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3、登記滿6個月后,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居住證辦理有效期統一為1年
4、工作人員自受理之日起對符合要求的,在十個工作日內發給居住證
需提交什么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相片(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3、居住登記回執
4、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滿足條件之一即可)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
居住證可享哪些服務?
溫馨提醒
不再當場受理居住證只打印居住登記回執
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提醒市民,我市于6月20日起各縣(區)公安派出所在流動人口與出租屋管理系統辦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時,不再當場受理居住證,只打印居住登記回執,在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滿半年,才可以申辦居住證。
市公安局戶政部門介紹,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20元的證件工本費。當然,持有我市居住證可以享受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7項便利,趕緊去辦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