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廣東省(不含深圳)國稅部門將全面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辦稅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實名采集后,才能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小編整理的相關信息,歡迎閱讀!
廣州市國稅局22日表示,該局正全面開展稅收實名制“三員”身份信息采集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廣東省(不含深圳)國稅部門將全面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辦稅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實名采集后,才能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屆時,納稅人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稅的,將通過實名制登錄取代稅號或數字證書的登錄方式。納稅人須于12月31日前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APP或前往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實名信息采集。
據了解,稅收實名制需要對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的身份信息進行采集、核驗和維護,簡稱“三員信息采集”。采集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等。
廣州國稅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稅收實名制管理主要是明確前來辦稅人員的身份和授權關系,凡未進行采集的,過渡期后都無法辦理相關涉稅事項,這也保護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降低納稅人在辦稅過程中的風險。
溫馨提示
據了解,納稅人需要完成“三員信息采集認證”與“申請納稅人身份綁定”兩個部分。
具體為,持有居民身份證和臨時居民身份證的辦稅人員,可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APP或官方網站進行操作,在注冊了個人用戶和實名認證后即可申請納稅人身份綁定。同時,辦稅人員也可填寫《納稅人辦稅授權信息采集表》和《納稅人辦稅授權委托書》在各實體辦稅大廳或主管稅務分局進行辦理。
“稅收實名制管理”攻略
為優化納稅服務,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人及其辦稅人員在辦稅過程中的風險,維護正常稅收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在廣東省行政區域范圍內(不含深圳市)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納稅人需按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公告》的要求辦理實名登記后,才能辦理涉稅事項。
二、稅收實名制是什么?
稅收實名制管理,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進行采集、核驗和維護,在明確辦稅人員身份及辦稅授權關系的前提下為納稅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簡單來講就是需要對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的身份信息(簡稱“三員信息”)進行采集、核驗和維護。
涉及采集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以及稅務代理合同(協議)或《納稅人辦稅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信息。
三、稅收實名制的辦理流程
稅收實名制可以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APP”和稅務機關辦理,主要包括“辦稅人員實名認證”與“申請納稅人身份綁定”兩個部分,基本辦理步驟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