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發放的時間是哪幾個月?小編為大家詳解如下!
凡在建筑工地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包括生產工人和管理人員),均應按本通知規定享受高溫津貼。
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應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規定的標準。
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施工企業按勞動(勞務)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勞動者工資一并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記錄。
1、用人單位不得以發放清涼飲品為由,拒絕發放高溫補貼。市安監局表示,以清涼飲品沖抵高溫補貼,不合乎現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3、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補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及高溫補貼發放情況,并至少保存二年。
5、員工遇到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入伏,長達40天的三伏天開始,高溫、高熱、高濕的酷暑襲來,重慶也和全國多地一樣進入“燒烤模式”,最高氣溫逼近40℃,高溫津貼躍升為市民熱議的話題。
當氣溫超過37℃時,人長時間在戶外勞動或處于酷熱之中,身體承受能力差,極有可能中暑,嚴重時還會威脅生命。因此,按照相關規定,在酷暑中堅持在高溫天氣中執行崗位工作的工人,應予發放高溫補貼。可是高溫天氣中勞動的你,知道自己應該享受哪些補貼嗎?
“高溫補貼?從來沒發過,要是領導來工地檢查,興許能發個飲料、毛巾什么的!敝貞c一處建筑工地上,記者發現很多農民工對高溫補貼不甚了解。
據介紹,不僅僅是農民工,還有快遞人員、清潔工,實際上能領到現金形式高溫補貼的很少。他們中的很多人不知道有高溫補貼的政策,甚至還會對包工頭在三伏天給買一瓶冰紅茶感激涕零,覺得遇到好老板了,卻不知道自己丟掉了應得的權利。
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2016重慶高溫補貼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內作業的人員,高溫天氣期間,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補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40℃以上高溫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補貼(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重慶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5-9月份共5個月,每個月高溫認定天數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氣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