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為了消化龐大的房產庫存,一系列樓市利好政策不斷。尤其是公積金新政,很大程度上減輕了部分購房者的壓力,促進了樓市的緩步回暖。這不,據了解,近日公積金又有新動向,2月起遼寧大連開始施行新修訂公積金貸款政策。
《大連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即將于2月1日起正式生效,政策的最大變化在于貸款額度新增受賬戶余額限制,不得超過余額的15倍,例如,單身人士想要貸到自身最高額度45萬,就需要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能低于3萬。該《細則》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此類政策,11月1日杭州已開始實施。遼寧大連的此次公積金實施細則,雖暫未影響到沈陽,但說不好哪天沈陽也會實施。所以,為了防患于未然,為了保證貸款額度,提醒大家盡量不要隨意提取公積金。
可貸款額度為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的15倍,這句話該怎么理解?
舉個例子,李某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多年,于12月申請公積金貸款,當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28500元,月繳存額近12個月一直為830元,且沒有發生提取。
那么,1月到12月的賬戶余額分別為19370、20200、21030……28500元。賬戶月均余額=(19370+20200……+28500)/12=23935元。張某的最終可貸額度=23935×15=359025元。
也就是說,如果想獲得個人最高50萬元的貸款,月均賬戶余額至少要有3.33萬元(50萬/15)。
需要說明的是,計算結果高于50萬元的按50萬元確定;低于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繳存時間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確定。
此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繳存額度確定。月繳存額148(含)-530元,最高可貸15萬元;月繳存額530(含)-1274元,最高可貸30萬元;月繳存額高于1274元(含),最高可貸50萬元。
按照新政的計算方式,公積金賬戶余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換言之,此前月繳存額不足,但余額較多的個人,將成為最直接的受益群體;但已經有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月提取的群體(余額不足),申請貸款,將受到一些影響。
理想家建議,對于余額暫時不足的購房者,可以盡量不提取公積金,來提高貸款額度;而那些近期就有買房打算,余額不足但繳存額度夠的買房者,應盡早申請公積金貸款,不要等到政策落地后,對自身購房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目前新老政策之間銜接的具體細則還未出臺,執行老政策到底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為準,還是銀行向公積金中心遞交材料為準,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