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4月1日-3月31日的上海社保繳費標準。
對單位在職職工而言,社保繳費基數最高16353元(去年本市職工月均工資3倍),最低為3271元(去年本市職工月均工資60%)。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區縣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應上述繳費檔次,補貼標準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按照參保人員的不同年齡分段確定,具體為:70周歲以上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個人繳費340元;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個人繳費500元;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個人繳費680元;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個人繳費90元。
本標準執行期:4月1日至3月31日
繳費基數 | 養老保險 | 醫療保險 | 失業保險 | 生育保險 | 工傷保險 | ||||
單位 | 個人 | 單位 | 個人 | 單位 | 個人 | 單位 | 單位 | ||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 | 3271-16353元(注1) | 21% | 8% | 11% | 2% | 1.5% | 0.5% | 1% | 0.5% |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 3271-16353元 | 個體業主繳付21% |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付8% | 個體業主繳11% |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2% | 個體業主繳付1.5% |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付0.5% | 1% | 0.5% |
靈活就業人員 | 3271-16353元 | 29% | 13% | …… | …… | …… | |||
0.5% (注2) | |||||||||
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 | 3271-16353元 | 29% | 13% | 2% | 1% | 0.5% | |||
外來從業人員 | 3271-16353元 | 21% | 8% | 11% | 2% | 1.5% | 0.5% | 1% | 0.5% |
6%(注3) | 1%(注3) | …… | …… | …… | |||||
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 | 3271-16353元(注4) | 21%(注4) | 8%(注4) | 11%(注4) | 2%(注4) | 1.5% | 0.5% | 1% | 0.5% |
失業人員 | 3271元 (注5) | …… | 13%(注5) | …… | …… | …… |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 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區縣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應上述 繳費檔次,補貼標準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 ||||||||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按照參保人員的不同年齡分段確定,具體為:70周歲以上人員,籌資標準為 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個人繳費340元;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個人繳費500元;超過18周歲、不滿 60周歲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個人繳費680元;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個人繳費90元。 | ||||||||
注1: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6353元,下限為3271元。單位繳費基數按單位內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