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長魏宏主持召開省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決定自7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會議認為,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對于有效應對消費物價上漲,提振城鄉居民消費需求、培育消費新亮點與拉動內需、促進生產具有重要作用。會議決定,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00元、1250元、1400元,分別調整為1260元、1380元、1500元,平均上調幅度為10.4%,比去年上調幅度低4.1個百分點。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由每小時11.5元、13.2元、14.6元,分別調整為每小時13.2元、14.4元、15.7元,平均上調幅度為10.5%,比去年上調幅度低4.6個百分點。會議要求各市(州)根據本地實際選擇不同的檔次標準執行。
會議決定,我省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基準線為11%,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參照基準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上線為17%,即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職工工資水平明顯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的企業,可在基準線以上、上線以下確定工資增長水平;下線為4%,企業在當年經濟效益有所下降時,可參考下線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會議明確,各類企業應當以企業工資指導線為重要依據,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正常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
進入以來,全國已有28個地區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進入12月以來,吉林、寧夏、重慶等地相繼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不完全統計,以來,全國至少已有28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地區數量已大大超過去年。
進入12月以來,吉林、寧夏、重慶等地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吉林第一檔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1320元/月調整為1480元/月;寧夏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由1300元/月調整為1480元/月;重慶第一檔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1250元/月調整為1500元/月。
隨著上述三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以來,全國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個地區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僅剩下遼寧、河北、青海、江蘇4地未進行調整。
調整之后,深圳、上海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大關。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依然是北京,達到18.7元。
可以注意到,雖然今年以來中國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卻大幅增加,其數量已經遠超去年全年。人社部的數據顯示,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此前表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減的情況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標。
“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進內需和消費! 趙錫軍表示。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記者注意到,在還未宣布調整的遼寧、河北、青海、江蘇4地中,遼寧最低工資標準已兩年多未調整。
人社部數據顯示,遼寧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在2013年7月1日,最高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
河北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12月1日,青海上一次調整是在5月1日,江蘇上一次調整是在11月1日。需要指出的是,今年江蘇曾表示下半年將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