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最低標準底薪規定是多少?目前還沒有調整的消息,不過去年11月份已經調整過,估計還沒有那么快,下面一起了解下。
11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50元,由原1530元/月調整為1680元/月;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由原13元/小時調整為14.5元/小時。
近年來,我市通過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構筑起保障和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的底線,有力促進了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正常增長。近日,省人社廳公布我省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對此,我市充分結合蘇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提出了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與省定一類地區的標準同步上調150元/月的調整方案。
據介紹,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促使低收入群體收入明顯增加,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蘇州市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提升我市勞動用工的綜合競爭力。
市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 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