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費工資是有其相應的規定的。所謂加班就是勞動者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工作,放棄了休息時間而做出了相應的工作量,理應獲得更多報酬,節假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呢? 這里小編就給大家詳細解讀一下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供大家參考。
節假日加班工資法律依據:
節假日加班工資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勞動法》關于節假日和加班工資計算標準有明確的規定。
節假日范圍:
《勞動法》中規定節假日的范圍為:(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清明、端午、中秋)。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
《勞動法》中對加班工資的規定如下: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日工資基數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資基數的200%,國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資基數的300%。
日工資基數。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以一個月薪為2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工資基數就是:2500÷21.75=114.9元。
春節加班費怎么算
2015春節放假安排: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春節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國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雙休日調休。
春節假期,法定假日為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共計3天。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這三天安排勞動者工作,應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初三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話,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按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等于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
除夕加班費怎么算:
雖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與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資相比,除夕當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雙倍。這是因為按照規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調休而非法定節假日。
今年的除夕是調休而非法定節假日,只能拿到雙薪
雖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與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資相比,除夕當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雙倍。這是因為按照規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調休而非法定節假日。
國務院辦公廳在12月16日發布《關于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了的法定節假日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其中春節的具體安排為2月18日即農歷除夕當天至2月24日放假調休,共七天。盡管除夕也在放假的時間范圍內,但加班費的支付卻要執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這一辦法于2013年進行了第三次修訂,修訂后的《辦法》規定,春節放假三天,即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從1月1日開始執行。因此,今年除夕當天屬于調休范圍而非法定節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當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補休的,只能拿到雙倍工資。
加班費規定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概念: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即加班費。
加班費的支付標準: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