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之后公務員需要繳納養老保險,公務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下面一起了解下。
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改革后,公務員工資會否普漲?養老待遇是否會下降?全國范圍同步改革,錢從哪里來?針對這些人們關心的問題,相關專家學者給予了分析和解讀。
工資漲嗎?
公務員工資可能普漲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透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
報告同時指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這樣的話,在全面實現養老并軌之前,公務員工資可能實現普漲。”西南政法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教授熊暉說,“但是大幅上漲可能性不大,主要是為了覆蓋社保支出部分。”
熊暉指出,當前很多基層地區公務員群體工資水平較低,而社保個人繳費的比例不低,對于那些月收入2000余元的基層公務員而言,自己負擔各項社保繳費相對困難。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則認為,實施養老“并軌”并不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必然上漲,但卻是調整工資制度的好機會。國家應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即適當增加一次工資,以消減改革初期帶來的陣痛,促使制度平穩轉型。
“也就是說,這次改革的目的是通過優化結構和確立新的責任分擔機制來促進養老保險制度走向公平,關鍵是要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義務并采取同樣的辦法調整養老金待遇。”鄭功成說,“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金那部分肯定會減少,但加上職業年金,總體待遇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
2007年1月,經原人事部批準,深圳開始試點公務員聘任制改革,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中對聘任制公務員同步實施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0年5月,深圳市出臺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進公務員實行新的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公務員與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
據了解,深圳養老金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采取先易后難的方式,從機關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入手實施改革,破除“雙軌制”,改變現行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并由財政現收現付的做法,建立和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既與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特點的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改革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新人”的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實行統一的制度。由單位(財政)和個人以月工資總額為基數繳費,分別按14%和8%的比例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
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發辦法與企業職工完全統一。參保人員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不再跟隨在職人員工資水平同步調整,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一調整。
與此同時,深圳市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也就是為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所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職業年金主要由單位(財政)按新聘人員的月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為其繳納職業年金,個人不繳費。職業年金與獎懲激勵機制掛鉤,對在職期間工作表現突出、立功受獎的人員給予一定倍數的獎勵年金;對受到處分或刑事處罰的人員予以減繳直至收回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