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河源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河源2015最低工資標準最新消息請閱讀下文,希望對您有幫助。
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出《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此舉主要是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職工的收入水平。
廣東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為2013年5月1日,考慮到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第二類標準為151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第三類標準為13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前后對比
調整后
第一類地區 廣州,1895元/月、18.3元/小時
第二類地區 佛山、東莞、中山,1510元/月、14.4元/小時;
珠海1650元/月、15.8元/小時
第三類地區 汕頭、惠州、江門、肇慶,1350元/月、13.3元/小時
第四類地區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 浮,1210元/月、12元/小時
調整前
第一類地區 廣州 1550元/月、15元/小時
第二類地區 佛山、東莞、中山,1310元/月、12.5元/小時;珠海1380元/月、
13.2元/小時
第三類地區 汕頭、惠州、江門、肇慶,1130元/月、11.1元/小時
第四類地區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
浮,1010元/月、10元/小時
(注:深圳市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另行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
最低工資制度已于2003年12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7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對于我國目前如此大規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做法,學術界有不同的看法,多數持肯定的態度,但也有一些經濟學家對此提出質疑,甚至建議取消最低工資制度。
一些人認為,最低工資標準除了會扭曲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增加了企業勞動力成本,對企業、尤其是利潤率低的中小企業產生致命打擊,導致企業裁員,加劇失業,使得本應受政策保護的弱勢勞動群體難以進入勞動力市場,違背了最低工資立法的初衷。
另一些人認為,適時制定、標準適度的最低工資從整體來看并不會對中小企業產生較大的負效應,反而會引導企業依靠改進經營管理和技術創新來提高競爭力,為企業提升產業層次、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供機遇和可能。
最低工資制度的優點有什么?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發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中小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據了解,《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根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到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要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著這一目標穩步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