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煙臺底薪最新規定出爐了,下面是最新消息,希望對您有幫助。
近日,記者從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自3月1日起,煙臺市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按兩個檔次分別提高到1600元和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提高到16元和14.5元。
根據規定,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開發區、高新區、萊州市、龍口市、招遠市、蓬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500元調整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元調整為16元;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59元調整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5元調整為14.5元。
據了解,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非全日制就業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并且年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勞動。
上調最低工資,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說,影響甚微,但對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階層來說,這種真金白銀式地提高待遇,確實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緩解一些生活壓力。對于政府而言,此舉措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發放工資增加了,生產成本就會增加,這就逼迫企業向更有技術含量領域轉型;上調還可增加國內消費能力,促進國民經濟向內需增長型轉變。
最低工資不含加班費福利等
“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法確定的勞動者工資報酬的法律底線,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對此,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最低工資里不包含加班費、津貼以及相關福利等,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