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最低工資標準調整2015最新消息
菏澤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了!日前,菏澤市政府公布了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300元/月、13元/小時。另外,還發布了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10%。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學徒、熟練、見習等新進人員及停產企業的留守人員適用月最低工資標準規定。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今年3月1日起執行。
另外,根據菏澤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以全市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9845元(估算數)為基數,菏澤市政府確定了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10%。上線(預警線)為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18%。下線為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4%。
各類企業應根據工資指導線,分析企業經濟效益、職工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標,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發展目標等因素,在政府發布工資指導線30日內,與職工進行集體協商,制定貫徹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方案,并按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在當下,用人單位仍掌握主導權,個別企業甚至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上,通過采用加大勞動強度、加班限度來抵沖工資上調的,也有將包吃包住及各種補貼當作工資合并計算的,還有以計件制、服務外包等來打擦邊球的。如此一來,表面上似乎符合最低工資要求,但是擠掉水分后實際報酬卻并未有效增加甚至不增反降。面對這種“注水式”的上調最低工資,政府應當提供勞動者一個可以申訴的平臺,進而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需要明確的是,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初衷在于改善民生,而民生的改善,不僅僅在于工資的提高,貨幣是否貶值、CPI是否上漲過快等因素都與之密切相關。如若僅僅是關注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這與改善民生的初衷背道而馳,只不過是數字上的美化而已,建立與物價上漲、生活質量上升相匹配的工資制度才是最令人期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