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養老改革會有什么新動向?兩會一些代表委員和會外專家認為,推進養老“并軌”后的實施還有不少難點,而“延遲退休”改革需要慎之又慎、預計不會立即啟動。
養老“并軌”方案仍需細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出臺,盡管方向明確,但推進仍然需要細則。一是“中人”的過渡辦法還需要合理設計,要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二是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和編制外的員工養老保險如何銜接。
改革針對的是編制內的員工,以前有些編制外的員工參加了養老保險,有些則沒有,希望借此次改革的契機,真正消除編制的標識,讓員工按照“同工同酬、同制同權”的原則,在同一種養老保險制度下得到保障。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也指出,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的管理體系也需要建立,同時,有關職業年金的投資運營體系等也需要統籌考慮。
“延遲退休”政策剛剛破題
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林回福認為,“延遲退休”政策不能草率出臺,作為一項制度,其影響面太大,應該充分論證。
據了解,由人社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負責制訂的養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涉及退休年齡調整、養老金調整機制等多項重大問題,是一項一攬子工程。
“退休年齡調整的確在頂層設計中,但剛剛破題,只是提出了思路而已,不會是今年的改革重點!比松绮恳晃粚<腋嬖V記者。
這位專家指出,這主要是因為社會各界對退休年齡調整分歧很大。即便統一了認識,還有很多具體目標需要明確,例如退休年齡是推遲到63歲還是65歲?此外,還有時機選擇、節奏掌握、配套措施以及監督實施等問題。此外,盡管在理論上“延遲退休”可以減少養老基金壓力,但效應需要20年至30年才能到位,可謂“遠水難解近渴”,更何況目前我國就業總量壓力很大,立即施行似乎不合時宜。
延遲退休年齡調整最新消息
目前,備受關注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步伐漸行漸明朗。三中全會中央已敲定:延長5歲用10年。對于延遲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從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
第二,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
對于延遲退休年齡的探討
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規定始于上世紀50年代: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女干部的退休年齡提高至55周歲。但是隨著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國人口平均壽命也隨之提高,因而對于勞動者退休年齡的推遲問題擺上了桌面。具體的方案如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早在 2000年提交的報告《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測算與管理》中就建議,國家應盡快確定推遲退休年齡方案。第一步,用五年時間清理和取消提前退休的工種,基本達到嚴格按法定退休年齡執行;第二步,用五年的時間取消女工人、女干部退休年齡的差別,女職工一律55歲退休;第三步,用十年時間初步將退休年齡推遲至65 歲。
為什么要推遲勞動者的退休年齡呢?具體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我國退休制度已嚴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我國以前的法定退休年齡是根據建國初期人口的壽命預測制定的,60多年來,我國人均壽命已從上世紀50年代的40歲左右,提高到現在的72歲左右。現行退休制度不能完全與勞動力市場配套,致使大批人力資源的浪費,不利于我國經濟的協調發展。同時,偏低的法定退休年齡和較高的人均壽命之間的反差,加劇了我國養老保險金的費用支付壓力。
第二,提前退休問題比較突出。許多企業把提前退休制度作為企業的一種激勵性政策,通過提高自然減員的速度來提升企業的效率。還有很多非特殊行業也辦理“提前退休”,與國家制定“早退”的初衷相悖。提前退休對養老保險來說,意味著繳費人數的減少和領取養老金人數的增加。提前退休的時間越早,對我國的社會養老問題造成的損害越大。
第三,人口老齡化的迫切要求。自從2000年我國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10.6%,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在未來二三十年間,中國老年人所占總人口比例將逐步增加,并且老齡人口中的高齡人口數量不斷的增多,老年人增多,高齡比例加大,不僅老齡人口的風險不斷加深,養老、醫療保險的壓力也不斷加大,還會造成勞動力萎縮,進而導致我國國際競爭力嚴重削弱。
對于推遲退休年齡,更多的人的觀點是反對的,尤其是對于一些年輕人。目前我國的勞動力,從勞動力市場的供求來看,明顯的是供過于求,隨著高校擴招生畢業高峰的來臨和原本就存在的隱性失業,再加上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民工走向城市,造成城市勞動力市場的相對過剩。如果提高退休年齡,就占去就業機會的很大比例。這個比例相當驚人?偠灾仿溥h,吾上下而求,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政府均不可能也不應當非理性地在短期內大幅度提高退休年齡,應對未來勞動力供求關系深刻變化需要提前做準備,以保證這一制度在公平、平穩的前提下逐漸過渡。推遲退休必須充分考慮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堅持以人為本,而不是從某些利益集團的利益出發,否則就違反了我國政府所倡導的“科學發展觀”和“社會和諧”,從根本上也不利于我國的穩定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