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兩會,總有代表主張要繼續提升個稅起征點。宗慶后代表曾表示要連續五年提案建議提高起征點到5000元。今年,董明珠代表更是建議要將起征點提升到10000元。這些代表言之鑿鑿,說提高起征點可以減輕工薪階層的負擔,縮小貧富差距。不同來源的統計數據也都表明,反映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在中國已經超過0.45,長期高于國際警戒線。
但是,通過提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真的能夠縮小貧富差距嗎?會不會是好心辦壞事呢?
根據目前的稅收和社保規定,如果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居民稅前月收入為5000元,那么他在扣除“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之后的稅后收入為3875.39元。但在這繳納的1124.61元稅費和社保費中,個人所得稅僅占11.61元,差不多只有1%,社保費則占到了99%。
我國的社保費種類繁多,大致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稱為“五險一金”。北京市規定個人需繳納稅前收入的8%作為養老保險費,2%為醫療保險費,12%為住房公積金,0.2%為失業保險金。這林林總總加在一起就超過1000元了。
假設個稅起征點從目前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那么這位居民每個月可以節省的稅收僅僅11.61元,還不夠從國貿坐到天通苑北的兩次地鐵錢。
我們再來看看高收入人群。如果一位北京居民的稅前月收入為10萬元的話,他在扣除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之后的稅后收入則為68165.17元。稅費和社保費加在一起占31834.83元。這之中28353.32元是他的個人所得稅,占大約90%。社保費則只占大約10%,即3481.52元。
剛才不是說個人需要繳納稅前收入的一定比例作為社會保險費嗎?為什么高收入人群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那么少呢?原因在于北京市還規定,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不能超過北京市月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這也就是說,即便收入再高,高收入者所需要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有“封頂線”。
假設個稅起征點從目前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那么這位高收入居民每個月可以節省的稅收達675元。雖然這個數字對高收入者所繳納的個稅總額來說不算什么,但卻也已經是月收入5000元居民所節稅額度的六十多倍了。
由這些計算可知,工薪階層的負擔主要在于社會保險費,提升個稅起征點對于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減輕而言幾乎無關痛癢。如果個稅起征點繼續提升,低收入者增加的稅后收入要少于高收入者,貧富差距非但沒有縮小,反而增加了。
據媒體報道,董明珠代表呼吁“應該讓有錢人多交稅,縮小貧富差距”,“年收入100萬者就該交50萬,而5萬元收入的就不該交稅”,但計算卻表明,僅僅提升個稅起征點并不能達成她的愿望,貧富差距沒有縮小反而增加,可謂是好心辦了壞事。
一是要降低薪金所得適用稅率,增加財產性收入(如房租收入)適用稅率,因為富人總收入中財產性收入的比重遠高于其他人。中等收入階層,如只有自住房則無需交稅。根據北京市目前的規定,房屋租金所得稅率和營業稅率加起來僅有5%。即便通過出租大面積住房,租金月入超過10萬,也僅需繳納5%的稅收。相比而言,薪金所得超過5000元的部分,適用的所得稅率就已經是10%了。
二是要開征房地產(持有)稅,特別是對持有多套大面積住房的富人征稅。紅得發紫的《21世紀的資本論》中建議的“全球資本稅”也包含按照房地產市價計征的累進稅。
三是要真正發揮社會保險調節貧富的功能,審慎考慮封頂線的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