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上面需要對老人,小孩,孕婦讓座,對帶弱勢群體需要提供一定的幫助。國家對待殘疾人士特別是給予了相應的福利。對殘疾人的不同方面進行不同程度的補貼,我們也需要對這類人群給予一定的關愛,因為他們是十分需要他人的呵護。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最新丹東殘疾人補貼政策及創業扶持政策,僅供參考。
一、丹東殘疾人補貼政策
一、保障類
1.最低生活保障。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殘疾人,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獲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難的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補貼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以及財政承受能力統籌確定,逐步完善補貼辦法。推動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構建主動發現、精準發放、動態監管的智慧管理服務機制。
3.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55-59周歲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按規定建立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與市政府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同步調整。
4.殘疾人電信業務資費優惠。合理降低殘疾人使用移動電話、寬帶網絡等服務費用,減免殘疾人使用助殘公益類移動互聯網應用(APP)流量資費。
5.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服務資助。通過政府補貼等形式,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適配輔助器具給予支持。
6.殘疾人評定補貼。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重度殘疾人殘疾評定提供補貼和便利服務。
二、服務類
1.殘疾人走訪探視服務。村(居)委會和殘疾人協會對困難殘疾人開展經常性走訪探視,及時反映和解決問題。
2.低收入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低收入重度殘疾人數量和服務需求較多的鄉鎮(街道)可建立集中照護服務機構;有條件的村(社區)依托公共服務設施,為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護、日間照料、居家服務、鄰里互助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化照護服務。
3.就業年齡段殘疾人托養服務。鄉鎮(街道)根據需要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或依托黨群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組織、企業等為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訓練、運動能力訓練、職業康復與勞動技能訓練、輔助性就業等服務。政府投資建設的市、縣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要發揮示范作用。
4.殘疾人社會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務。開展殘疾人社會工作服務。為殘疾人建立社會支持網絡,讓更多殘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為殘疾人家庭提供臨時照護“喘息服務”、心理輔導和康復、教育等專業指導。逐步在殘疾人服務機構中設置社會工作崗位。
5.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困難殘疾人急難救助。對因疫情防控在家隔離的殘疾人,落實包保聯系人,加強走訪探視,及時提供必要幫助。因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村(居)委會或者相關部門應當及時為被監護人提供必要的臨時生活照護。
二、丹東殘疾人創業扶持政策
促進城鄉殘疾人就業創業,幫助殘疾人通過生產勞動過上更好更有尊嚴的生活。
1.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政策體系。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落實殘疾人就業支持政策,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完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貫徹落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置殘疾人就業辦法,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形式。加強殘疾人就業促進政策與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納入低保范圍的已就業殘疾人可按規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后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對殘疾人就業先進個人和用人單位予以表彰。
2.多渠道、多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開展殘疾人就業促進專項行動。對正式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設施設備購置改造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扶持,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勵。規范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落實全國聯網認證要求。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稅費優惠、政府優先采購等扶持政策,穩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支持非營利性殘疾人集中就業機構持續發展。在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社會保險補貼、金融信貸等方面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推進殘疾人就業創業與新業態新模式有機融合,扶持殘疾人從事網絡直播、居家電子商務客服等新型就業創業。加大對“陽光家園”等輔助性就業機構支持保障力度,組織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就業更為困難殘疾人就近就便參加生產勞動、進行職業康復,實現社會融合。統籌現有公益性崗位,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貫徹落實《盲人醫療按摩辦法》,執行盲人保健按摩有關標準,扶持和規范盲人按摩行業發展。拓寬殘疾人特別是盲人在文化藝術、心理衛生和互聯網服務等領域就業渠道。為殘疾人特別是聾人參加職業培訓、就業創業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支持手工制作等殘疾婦女就業創業項目,鼓勵殘疾人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等文化產業實現就業。扶持殘疾人親屬就業創業,實現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3.提升殘疾人職業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落實《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2021—2025年)》,幫助有就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相應的職業素質培訓、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繼續開展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技能大師申報建立工作室。開發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優質課程資源。完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保障和管理制度。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或為殘疾人服務的新職業。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發掘和儲備專業技術好、技能水平高的優秀殘疾人選手。
4.優化殘疾人就業服務和援助。全面掌握殘疾人就業創業狀況和需求,推動省級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臺應用,不斷優化殘疾人就業創業環境。健全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和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作用,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精準化服務。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擴大就業輔導員隊伍。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要求,為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建立就業幫扶工作臺賬,提升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等重點人群就業質量。持續開展“就業援助月”等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明確保障條件、專業人員配備等要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拓寬服務渠道,提高服務質量。積極參加殘疾人職業人才交流、殘疾人就業產品市場營銷、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展示等活動。
5.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益。合理確定殘疾人取得職業資格和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等入職的體檢條件,對于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的殘疾人,應依法保障其平等就業權益。用人單位應當為殘疾職工提供適合其身心特點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無障礙環境及合理便利,在晉職、晉級、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生活福利等方面給予其平等待遇。加強殘疾人就業勞動監察,堅決防范和打擊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
殘疾人就業補貼獎勵重點項目
一、補貼類1.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補貼。對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經營場所租賃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設施設備購置補貼、網絡資費補助、一次性創業補貼;對求職創業的應屆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給予補貼。2.殘疾人見習補貼。對安排殘疾人見習的用人單位和參加就業見習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補貼。3.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補貼。對正式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設施設備購置改造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4.輔助性就業機構補貼。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場地租金、機構運行、無障礙環境改造、生產設備和輔助器具購置等補貼。5.公益性崗位補貼。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補貼。二、獎勵類1.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勵。2.殘疾人就業服務獎勵。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殘疾人就業供需對接方面的作用,對推薦殘疾人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單位,按就業人數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