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調整我市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后,傷殘等級1至4級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最低2040元;傷殘等級5至6級的最低1651元。此次調整從10月1日起執(zhí)行。
此次待遇調整的對象和范圍為,9月30日前(含30日)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不包含9月30日前(含30日)已經死亡以及按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領取長期待遇終止了工傷保險關系的工傷人員;已經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不參加傷殘津貼待遇調整。
傷殘津貼調整后,等級為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350元;等級為5至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81元。傷殘津貼調整后,等級為1至4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2040元的,調整到2040元;等級為5至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1651元的,增加到16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