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住址: 電話:
現委托 在我單位與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方參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一、一般授權
二、特別授權:
授權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委托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
1、法人或其他組織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的文書。
2、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3、上述兩種授權方式不能同時適用,只能擇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