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晉中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晉中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晉中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發展學生的個性、愛好和特長,體現學生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根據《晉中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院教字[2017]40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的所有工作本著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進行,所有有關的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程。
第三條 轉專業工作應以符合各專業現有辦學條件和保證各專業正常教學秩序為前提。各專業接受轉入學生人數的數量一般不超過當年專業招生總數的10%。轉專業結果按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四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在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校衛生所核實,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學生留、降級或復學后,下一年級原專業未招生,可轉入相近專業學習的;
(三)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
(四)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優先考慮)。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則上不予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年或超過兩學年的;
(二)已轉過專業的;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四)某些特殊的學科專業(如藝術、體育、高水平運動員等以特殊形式招生錄取的)等轉入其他專業者;
(五)對口升學、專科(高職)升入本科的;
(六)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
(七)因違紀受處分并未撤銷的;
(八)其他招生錄取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條 每年5月份教務處根據各專業當年錄取學生10%的比例,公布全校各專業接收轉專業的人數并下發轉專業通知。
第七條 學生根據轉專業通知,向所在教學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并填寫《晉中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所在教學學院簽注意見,教務處審核;經審核通過的學生參加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考試。
第八條 擬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開設高等數學的,考英語和高等數學。擬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未規定開設高等數學的,考英語和大學語文。每科滿分為100分。
第九條 教務處根據考試成績排名,按所報專業名額擇優錄取。
第十條 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期間對有異議的學生,可實名向教務處舉報。教務處按照相關規定對申請者進行再次審核,并及時反饋審核結果。
第十一條 為了保持教學秩序的穩定,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在下學期開學第一周內辦理轉專業手續,過期按自動棄權處理,不予補辦。手續辦理后,開始進入轉入專業的班級學習,并按照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交納學費。
第四章 課程修讀
第十二條 轉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課程修讀,原已獲得的成績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要求的,經轉入教學學院和教務處確認后,予以承認;不符合要求的,作為專業相關選修課(或公共選修課)成績記載。未修讀的課程或不予免修的課程均應補修。
第十三條 轉專業的學生必須修滿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晉中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院教字[2015]103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晉中學院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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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工藝技術、汽車服務工程、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 |
信息技術與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 |
數理學院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生物技術、生物科學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應用化學、復合材料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 |
經濟管理學院 | 經濟學、能源經濟、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
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 | 文化產業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政治與歷史學院 | 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 |
音樂學院 | 音樂表演、舞蹈學、音樂學 |
美術學院 | 攝影、書法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美術學 |
體育學院 |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體育教育 |
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 | 教育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