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標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新生報到前,若山西省物價局調整收費標準,我校將隨之執行新標準。
收費標準:
(一)2017年我校招生數詳見各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二)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執行。
九、錄取原則
(一)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堅持實施“陽光工程”。
(二)身體健康要求:
1、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凡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口吃、無各種殘疾。
(三)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1、對首批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所報專業順序依次安排,對參考志愿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對未錄滿專業進行補缺。對分數相同考生文科按語文-數學-文綜、理科按數學-語文-理綜順序錄取。對所報專業均不能安排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辦的規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照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錄取。
(四)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體育類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專升本各專業錄取原則:
1、英語(專升本)專業在口語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法學(專升本)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六)藝術類專業錄取(文理兼收):
1、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山西省外考生音樂表演專業不分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份使用該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有校考考點省份,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音樂校考專業成績錄取,若無統考則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錄取。
(3)山西省音樂類考生按照本省音樂專業統考成績錄取,其中音樂表演專業分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不分音樂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只招器樂);音樂學不分小科類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繪畫、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⑴山西省考生,文化課執行本省同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⑵山西省以外考生須本省專業統考合格、我校美術類專業校考合格,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⑶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份考生使用該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書法學專業
⑴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
⑵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專業
⑴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
⑵有統考省的考生,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無統考省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⑶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的考生使用該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山西省考生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按照山西省同批次藝術類文化線劃定,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省外考生校考專業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6、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按文化成績錄取的專業,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