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每到半夜我就被刺耳的建筑作業聲給驚醒,不只是我,周邊的居民也都向有關部門投訴,卻一直未得到解決。”
近日,家住柳北區北雀路柳州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附近的盧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自家附近工地夜間施工噪聲太大嚴重擾民,盧先生打電話給有關部門投訴,得到的答復是:施工單位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屬于“持證上崗”。
持證施工就合法?
15日至17日晚,記者走訪魚峰區銀桐路、柳南區航銀路、城中區學院路延長線路段發現,到了午夜依然有部分施工單位在施工,并發出較大噪聲,“深夜施工還發出如此大噪聲不怕影響附近居民嗎?”面對記者的提問,施工方負責人均給予這樣的回答:“我們已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是合法施工。”
記者從市環保舉報熱線12369處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7月16日,我市共接到并處理有關工地夜間施工噪聲的市民投訴928件,投訴集中在魚峰區、柳南區與城中區,而讓這些被投訴施工單位“理直氣壯”的原因,多是因為持有所謂的“尚方寶劍”——夜間施工許可證!
什么是夜間施工許可證?市環境監察支隊監察稽查科副科長文海介紹,夜間施工許可證主要是面向需搶修、搶險作業或因工藝要求與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而審批發放的,并且都是臨時的。
夜間施工許可證是否能成為擾民的“尚方寶劍”?文海斬釘截鐵地回答:“不能。”
但文海也告訴記者,其實許多施工工地是分標段的,不同的標段有不同的負責人,也就有不同的施工情況,一個工地中幾個標段往往都是岔開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所以就會出現一個工地連續幾天夜晚都在不停施工的情況。
“三位一體”才是解決之道
“投訴人的不配合也助長了施工單位的有恃無恐。”文海說,各轄區環境保護局接到投訴去現場處理時,時常會遇到工地負責人不配合的情況,這個時候就必須要投訴人出面做立案筆錄,但大多數投訴人抱著“處理問題是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內事,與我無關”的心態,拒絕做筆錄,這讓立案處罰很難推進。
17日下午,記者到市環保舉報熱線12369辦公室,體驗接線員接聽市民投訴電話,在3個小時內共接到6位市民來電投訴,記者嘗試以“如果去工地實地調查情況屬實,能否請你配合做立案筆錄”向市民“求助”時,只有2位市民表示同意,其余4位市民均認為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記者還在市環境監察支隊了解到,雖然各城區環境保護局已經嚴格控制夜間施工許可證的發放,不讓同一個施工項目負責人連續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并且在積極協調不同標段的負責人盡量將夜間施工作業安排在同一天進行,避免連續施工作業情況出現。但僅靠嚴控施工許可證發放和投訴處理,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18日,記者采訪了銀桐路、北雀路、航銀路施工工地附近的9位居民,他們均表示十分理解城市建設是城市發展的需要,但在審定施工單位夜間施工資格的時候是否能加上社區或居委會這一環節,讓施工單位、監管單位與居民形成“三位一體”的模式,這樣既有利于監管,又有利于化解矛盾。
施工不能太任性
噪聲擾民,這是一個常被市民所詬病的問題。為此,我市制定了解決城市中心區噪音擾民問題的初步實施方案。從記者的調查文章來看,噪聲擾民尤其是夜間施工擾民的問題很突出。城市建設,有時需要夜間施工,對此居民是會理解支持的,但施工單位也要考慮居民的忍受度,想方設法盡量減少施工帶來的影響。至于有的施工單位在多點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上做文章,“任性”延長施工時間,嚴重影響居民休息,這就很不應該了。
“夜間施工許可證”不能淪為擾民的“遮羞布”,有關部門應切實地擔起責任來,嚴格審批,加強監管,堵住漏洞,防止有人“瞞天過海”,損害群眾利益;另一方面,也真誠地祈盼施工企業多一點社會良心,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時間,自覺地維護百姓的利益。如此,才能讓百姓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