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年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于昨日啟動,報名截止日期為6月20日,招收工作由市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18個專業畢業的高校畢業生、高級技工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均可報名。
今年士官招收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所學專業應當符合部隊專業崗位需要;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且所學專業符合部隊專業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對象應當未婚,男性年齡不超過24周歲;政治和體格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執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所在院校和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士官招收程序
1報名和專業審定。6月初,應招人員統一在其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征兵辦申請報名;區縣征兵辦對應招人員進行目測初選和專業審定,并填寫《招收士官學歷專業審定表》。
2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6月底前,市征兵辦集中組織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體格檢查,區縣征兵辦負責對應招人員進行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按照義務兵的標準執行。
3簽訂協議和批準入伍。7月上旬,市征兵辦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專業復審,全面衡量,擇優選定預招對象。通過公示后,與本人簽訂《招收士官協議書》,并辦理入伍手續。
4組織交接。7月下旬,由市征兵辦與招收部隊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檔案材料交接,商定新兵運輸等相關事宜。
5檢疫復查。招收的士官到達部隊后,經復查,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或學歷不實、專業不符的,作退兵處理。
相關政策規定
1.被批準服現役的招收對象,由市征兵辦公室負責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注銷其戶口,其家庭憑《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在當地享受軍屬待遇。
2.招收士官的級別確定、軍銜授予和晉升,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審批權限下達命令。首次授銜時間統一為當年全軍士官選取注冊時間。招收士官應當至少服役至首次授銜后高一個軍銜的最高服役年限,可以安排退出現役。在部隊服役期間表現優秀、符合總部有關規定的可以按計劃選拔為基層干部。
3.招收士官批準服役后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500元/月)。從下達士官命令的當月起,執行相應的士官工資標準。
4.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轉業或者復員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作退休、轉業或者復員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轉業條件,本人要求復員經批準也可以作復員安置。符合轉業條件以轉業方式退出現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轉業條件以復員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復員方式退出現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轉業或者復員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伍時或者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