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經大學高職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高招辦《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財經大學
二、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70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區珠江道25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財經大學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五所財經大學之一,是以南開大學經濟管理類專業為基礎,并從華北、東北地區高校匯聚一批經濟管理領域享有盛譽的學者組建起來的。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和發展,學校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現校園占地1500畝,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為一所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科為主干,兼有文學、法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八大學科門類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天津市屬重點大學和我國北方培養高級經濟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學與工程等一級學科博士點和博士后流動站,擁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理論經濟學、公共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外國語言文學七個一級學科碩士點,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會計專業碩士(MPAcc)、法律專業碩士(JM)等十三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已經形成包括博士、碩士、學士以及成人、留學生教育和從業資格培訓等在內的層次齊全、形式多樣的人才培養體系。學校實施國際化戰略,在英國、美國開設孔子學院,深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建設,豐富國際執業教育體系,不斷提升辦學國際化水平。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在全國30個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為我國財經類院校錄取新生質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學校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培養提升,積極為學生搭建就業平臺,與多家金融機構建立“定制式”培養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業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學校獲“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稱號,入選全國就業50強高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我校設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此后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我校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高職升本科招生計劃為70名,其中理科30名,文科40名,招生專業為會計學,金融學。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參加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文化課、專業課考試的總成績,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加分規定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各招生專業按照招生計劃,以考生專業課、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本章程規定的加分相加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文理科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十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能調劑。
第十一條 凡參加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文化課考試英語成績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過大學英語六級(獲合格證書)或成績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總成績上加50分,通過大學英語四級(獲合格證書)或成績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總成績上加40分。凡頒發四六級考試成績的院校名稱與畢業學校名稱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學校均不予認定加分。
第十二條 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我校優先錄取在大學階段曾獲得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三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我校以上招生專業均設有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英語是我校第一外語語種。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為4400元/年,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十六條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財經大學學生手冊中《天津財經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八條 我校設有覆蓋面達35%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設有600余個勤工助學崗,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緩解生活壓力提供幫助。
第十九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財經大學學士學位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證書注明“專科起點本科”字樣。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天津財經大學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之前天津財經大學有關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天津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ufe.edu.cn
E-mail: zhaosheng@tjfue.edu.cn
電話:022-28171399
郵編: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珠江道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