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體育學院高職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高招辦《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依規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體育學院
(二)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71
(五)辦學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51號
(六)學校簡介:天津體育學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國招生的地方高等體育院校。經過5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院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質量不斷提高,形成了以體育專業為主體,體育學與相近專業交叉的多學科、多層次教育體系。現開設16個本科專業,涵蓋教育學、文學、藝術學、管理學、理學、醫學等6個學科門類。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1986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現已有11個碩士研究生專業。2010年,學校被教育部批準為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院校。2013年7月,我校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體育學一級學科被批準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形成了“本-碩-博”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2011年,我院體育學被批準為天津市高等學校“十二五”綜合投資規劃一級學科建設項目,課程與教學論、康復醫學與理療學被批準為二級學科建設項目。同年,體育教育、社會體育等8個專業被批準為天津市高等學校“十二五”綜合投資規劃品牌專業建設項目。學校先后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二等獎和諸多教學、科研獎項,多個全國性重點研究基地和實驗室;建成2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擁有4門國家級精品課、數名國家級教學名師;建有天津市“重中之重”學科和重點學科,數門市級精品課以及市級教學團隊。此外,在科研、競賽訓練、社會服務、對外合作與交流等方面都取得顯著成果,力爭早日建成國際知名、國內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體育大學。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室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高職升本科招生計劃為7名,其中理科1名,文科6名,招生專業為體育教育、舞蹈學和運動康復專業。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參加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文化課、專業課考試的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各招生專業按照招生計劃,以考生專業課、文化課考試成績相加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十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能調劑。
第十一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復查,對身體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為以及未獲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學生,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慎重考慮。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市政府制訂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費。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標準如下:
體育教育4400元/學年; 運動康復4400元/學年; 舞蹈學15000元/學年。
第十五條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高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我校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
第十七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將頒發天津體育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天津體育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八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設有勤工助學崗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以往我校有關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us.edu.cn 電話:022—23015120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51號 郵編:300381
附件一:天津體育學院高職升本科報考須知
一、招生專業
專 業 計 劃 學 制 科 類 備 注
體育教育 3人 三年 文科
舞蹈學 3人 三年 文科
運動康復 1人 二年 理科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具有本市正式戶口的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被外省市高職高專院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
3、考生高職期間所學專業須與所報考本科專業相關相近。
(二)報名時間與手續
1、考生于1月7日至1月11日登陸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進入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照報名網頁提示,錄入個人報名信息及志愿信息。
2、現場確認時間與地點:1月13日上午9:00,天津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
3、現場確認所需材料: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生證及復印件一份,1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張。
4、報名考務費:體育教育、舞蹈學專業150元/人,運動康復專業90元/人。
三、專業考試
(一)考試時間與地點:1月17日(詳見準考證),天津體育學院(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51號)。
(二)考試內容
1、 體育教育專業:
(1) 筆試:學校體育學
參考書目: 《學校體育學》 體育院校通用教材 人民體育出版社
(2)素質測試:100米跑、原地推鉛球、立定跳遠
2、舞蹈學專業:
(1)筆試:舞蹈藝術概論
參考書目:《舞蹈藝術概論》隆蔭培 徐爾充主編 人民文化藝術出版社
(2)專項測試:基本功、表演等(可從古典舞、芭蕾、民間舞、現代舞、健美操、藝術體操、體育舞蹈中任選一項,自備音樂,表演限時三分鐘,不得穿著表演性演出服裝)
3、運動康復專業:筆試:體育保健學 參考書目:《體育保健學》 姚鴻恩主編 人民體育出版社
(三)專業考試成績及查詢:專業考試滿分為200分,將于2月10日前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二:招生專業介紹
1、體育教育專業:培養適應我國現代化建設和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際需要,具備現代教育與體育教育學科基礎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能在各級各類學校從事體育教學、課外運動訓練與競賽工作、體育科學研究、學校體育管理以及體育鍛煉指導等工作的復合型人才。
2、舞蹈學專業:培養具備扎實的舞蹈表演技能、編創水平以及教學能力,掌握舞蹈學科基本理論知識與研究方法,能夠勝任各類表演團體、學校、文化館、青少年宮和舞蹈培訓機構等單位的舞蹈教學、表演、編導、普及和推廣工作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3、運動康復專業:培養適應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在學習基本醫學和人體運動科學知識基礎上,系統掌握運動傷害防護與康復醫學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并能勝任運動損傷防護和疾病康復治療、教學,在德、智、體、美各方面全面發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康復治療師和運動損傷防護治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