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①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②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③ 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職學
院錄取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
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具有本市正式戶口的往屆高職高專畢
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被外省市高職高專學校錄取的
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① 普通高等學校及高職學院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在校生;
② 因舞弊被取消報名資格或入學資格者;
③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