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1。體育考試由統一考試和日常考核兩個部分組成,總分50分(占中考總分6.76%),其中統一考試45分,日常考核5分。
2。統一考試
(1)必考項目(1項):1000M跑(男)、800M跑(女)。
(2)選考項目(2項):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一分鐘跳繩、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臥起坐(女)、游泳(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游泳項目)。考生在選考項目中任選兩項參加考試(球類項目限選一項)。
(3)各項滿分15分,考生按三個項目實際得分計入體育考試成績。
3。日常考核(1)學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每年1分,共3分。
(2)體育課及大課間活動出勤率及表現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