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
全省高考(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統一組織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安排如下:
6月7日 9:00─11:30 語 文 15:00─17:00 數 學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15:00─17:00 外 語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專業,只招收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漢源、寶興五縣的藏族考生,加試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專業,只招收涼山、甘孜、攀枝花、樂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試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試工作由縣(市、區)招考辦組織進行,時間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三)考試科目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題中的語文、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以及外語科小語種(含聽力考試)、漢語文使用全國卷;數學 (文、理)、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英語科使用我省自主命制試卷(聽力考試使用全國統一命制的試題)。試卷由省統一印制。
(1)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內容);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 學、生物三個科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科(含聽力考試)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總分750分。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凡擬報考外語院校、系(科)、專業(含科技外語)的考生,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縣(市、區)招考辦組織進行。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應按縣(市、區)招考辦的規定報名。
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指定軍分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報考公安院校(含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統一 組 織的公安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直招士官試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績以后進行,具 體辦法另文規定。
報考北京電子技術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并公布。
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的偵查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和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各專業招生的面試要求,由學校確定并公布。
除上述所列學校和專業外的在川招生院校,若今年在“招生專業及名額介紹”或《招生章程》中有面試要求的,擬報考考生應按學校要求自行參加學校的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學校在錄取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報考建筑院校、系(科)的建筑學、城市規劃、園林綠化等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一定的徒手畫基礎。是否組織徒手畫測試及測試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