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發展和改革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政策,完善我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價格形成機制,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我市城鎮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價格。
調整后,我市高壓管網配氣價格將用戶按電廠和非電廠分成兩類,最高限價分別為0.1300元/立方米和0.19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方面,分三檔確定最高限價,分別為年用氣量1500萬立方米以上最高限價3.28元/立方米; 年用氣量500萬~1500萬(含)立方米最高限價3.65元/立方米; 年用氣量500萬(含)立方米以下最高限價3.85元/立方米。
與此同時,我市還進一步完善天然氣非居民銷售價格與上游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原則上全市綜合加權平均單位氣源價格比基期平均單位氣源價格變動超過5%(含)且時間超過3個月(含)時,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并調整公布銷售價格的最高限價。
本次非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是我市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六次調低價格,調整后的最高限價在省內處于較低水平。據測算,調整后非居民綜合平均最高銷售價格3.69元/立方米,與現行最高限價3.95元/立方米相比,降低了0.26元/立方米,降幅達6.58%。以2018年全市非居民用氣量15.05億立方米計算,每年可減輕非居民用戶用氣負擔約3.9億元。
市發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城鎮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價格調整是根據“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進行定價:一是重點控制中間環節費用,降低燃氣企業從購氣到銷售終端的中間環節費用,縮小購銷差價;二是根據用氣量情況分檔制定非居民銷售最高限價,用氣量越大的企業用氣成本越低。
昨日,記者從市發展和改革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政策,完善我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價格形成機制,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我市城鎮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價格。
調整后,我市高壓管網配氣價格將用戶按電廠和非電廠分成兩類,最高限價分別為0.1300元/立方米和0.19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方面,分三檔確定最高限價,分別為年用氣量1500萬立方米以上最高限價3.28元/立方米; 年用氣量500萬~1500萬(含)立方米最高限價3.65元/立方米; 年用氣量500萬(含)立方米以下最高限價3.85元/立方米。
與此同時,我市還進一步完善天然氣非居民銷售價格與上游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原則上全市綜合加權平均單位氣源價格比基期平均單位氣源價格變動超過5%(含)且時間超過3個月(含)時,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并調整公布銷售價格的最高限價。
本次非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是我市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六次調低價格,調整后的最高限價在省內處于較低水平。據測算,調整后非居民綜合平均最高銷售價格3.69元/立方米,與現行最高限價3.95元/立方米相比,降低了0.26元/立方米,降幅達6.58%。以2018年全市非居民用氣量15.05億立方米計算,每年可減輕非居民用戶用氣負擔約3.9億元。
市發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城鎮管道天然氣非居民價格調整是根據“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進行定價:一是重點控制中間環節費用,降低燃氣企業從購氣到銷售終端的中間環節費用,縮小購銷差價;二是根據用氣量情況分檔制定非居民銷售最高限價,用氣量越大的企業用氣成本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