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從2019年6月20日起正式宣布管道民用天然氣價格上調
調整后的價格比較表
01、市區民用天然氣價格為什么要上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文件規定,居民用天然氣上游門站結算價格已于2018年6月10日每立方米調整提高了0.29元(今年4月1日起為0.27元)。根據省發展改革《關于平穩理順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聯動機制,經市政府同意,從2019年6月20日起調整市區居民用管道民用天然氣價格。
本次調整價格,與上游同向同額順價應提高0.27元/方,結合周邊價格水平,第一階梯價格由2.42元/方調整為2.68元/方,提高0.26元/方,一至三階梯價格比例仍保持1:1.1:1.4,低于國家、省規定1:1.2:1.5的比例水平。調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水平也低于周邊城市,在全省也處于較低水平。特別是第二、三檔氣價更是遠低于其它城市。
以2018年市區家庭平均月用氣量18.5立方米計算,調價后月均增支4.81元,其中第一階梯用戶(占總用戶的86.3%)月均增支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