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燃氣階梯氣價標準
秦皇島市發改委印發關于城市區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在認真調查研究,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秦皇島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從9月1日起,秦皇島市城市區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2.38元/立方米調整為2.65元/立方米。
城市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終銷售價格,依據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確定。城市低保戶、城鎮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生活用氣價格由1.45元/立方米調整為1.60元/立方米。
秦皇島市城市區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至第三階梯價格分別為2.65元/立方米、2.95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城市低保戶、城鎮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第一階梯的用氣價格按1.60元/立方米執行,第二、三階梯執行普通居民用戶相應的階梯氣價。
學校、部隊營區、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以及未實現抄表到戶的合表用戶的用氣價格按居民用戶第一階梯、第二階梯氣價的平均價格即2.80元/立方米執行。農村“煤改氣”采暖用氣價格執行第一階梯氣價即2.65元/立方米。
沒有接通城市供熱管網,采用壁掛爐采暖的用戶,第一階梯氣量由300立方米(含)調整為1000立方米(含)、第二階梯氣量由300-1300(含)立方米調整為1000-2000(含)立方米、第三階梯氣量由1300立方米以上調整為2000立方米以上,其他用戶階梯氣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