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現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是不滿1千伏的0.5283元/度(千瓦時),谷電價格0.3583元/度,峰電價格0.5583元/度,尾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分。
注:基礎電價為每個用戶基數電量內的電價。
階梯式電價的實施范圍為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電戶。
電量與電價均分為三個檔次:
第一檔為230度及以下內的,維持現行電價標準;
第二檔為231度至400度,在第一檔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為400度以上的,超過部分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增加0.3元。階梯電價按年為周期執行。
全年分檔電量按照月度電量標準乘以月份計算,執行相應分檔的電價標準。居民用戶發生用電變更,按照實際用電月份數計算分檔電量,用電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