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階梯電價將分為三檔:
第一檔月用電量180度及以下,用電價格維持現行價格水平不變,即每度電價0.5元;
第二檔月用電量為181-280度,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即每度電價0.55元;
第三檔月用電量為281度及以上的電量,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即每度電價0.8元。
遼寧省居民階梯電價的計算周期調整為以年用電量為準:
這意味著,即便百姓在夏季等用電高峰月的單月電量超過180度,但其他月份用電量較低的話,依然不會受階梯電價影響。具體辦法為:
一年內累計用電量在2160度(180度×12個月)及以內的,按第一檔電價標準執行;
年用電量累計高于2160度、低于3360度(280度×12個月)的,按第二檔電價標準執行;
年用電量累計超過3360度,在3361度及以上的,按第三檔電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