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目前,國家電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執行本市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第一檔為0至2640度,每度電0.49元;第二檔為2641至4800度,每度電0.54元;第三檔為4800度以上,每度電0.79元。如果市民一年內用電總量在2640度以內,那就不會產生調整差額。但是如果用電量超過了2640度的話,就會按照第二檔的電價計算電費。當用電量超過了4800度的時候,則會執行第三檔的收費標準。
農村電費的收費標準需要地方規定來確定,電價分為居民用電,商業用電以及工業用電。三種電費的單價相差很大。一般可分為第一檔為:每月0-220度的電量,電價每度0.49元;第二檔為:每月221-400度之間的電量,電價每度0.54元;第三檔為:每月超過400度的電量,電價每度0.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