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并由電網企業免費更換峰谷電能表。不選擇執行的用戶仍按原方式計價,選擇執行的用戶則要以年度為周期,一年內不能調整。
一、市區城市供水基本價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一級水價(用水量14立方米/戶/月以內,含14立方米):從1.55元/立方米調整至2.15元/立方米;
二級水價(用水量14立方米/戶/月以上至18立方米/戶/月,含18立方米):從2.35元/立方米調整至4.30元/立方米;
三級水價(用水量18立方米/戶/月以上):從3.15元/立方米調整至6.4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