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調價實施之日起,按原抄表周期,第一次抄表按調整前的水費單價結算,第二次抄表按調整后的階梯水價結算。2013年底前,按照半年周期確定階梯水量基數,即2013年剩余時間內,第一階梯戶均0-110立方米(含)、第二階梯戶均110-150立方米(含)、第三階梯為超過150立方米部分。
陜西省居民階梯水價按照年度用水量為單位實施。當累計水量達到年度階梯水量分檔基數臨界點后,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分檔水量和價格見下表:
分檔 | 戶年用水量 (立方米) | 自來水價格 (元/立方米) | 排水價格 (元/立方米) | 綜合水價 (元/立方米) |
第一階梯 | 0-220(含) | 1.92 | 1.70 | 3.45 |
第二階梯 | 220-300(含) | 3.30 | 1.70 | 4.83 |
第三階梯 | 300以上 | 4.30 | 1.70 | 5.83 |
② 居民合用表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平執行。
③ 執行居民水價的學校、福利院、養老院等,按照居民綜合水價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調整,即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為3.65元/立方米,其中,自來水價格為2.12元/立方米,排水價格為1.70元/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90%計算,排水價格實際為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