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 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每生每年 15000元;留學生每生每年 25000元。
住宿費:大學城校區每生每年 1700元;沙河校區每生 每年1800元。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為上年度物價標準,如遇學費或住 宿費調整,則按上級部門批準同意實施的新標準執行。
各專業收費標準
全學年各項收費項目及標準(含港、澳、臺學生)
備注:
1、其他系:音樂學系(應用音樂學)、音樂教育學院、藝術管理系、 作曲系(視唱練耳)、現代音樂與戲劇學院、聲樂歌劇系、民族聲樂系、 鋼琴系、管弦系、國樂系、指揮專業。
2、上表住宿費為4人間收費標準,大學城校區新生開學被分配到6人間宿舍的,財務處將根據發改委批準的收費標準(預計為 1300 元/年) 對多收住宿費進行退還。
3、教材費與醫療保險費根據收費標準收取固定數額,四年內實際 使用的費用與已交費用的差額,將在畢業時進行結算,多退少補。(其 中醫療保險費為一次性收取四年費用)
4、學生需自備床上用品(床鋪尺寸:90cm×185cm),大學城校區 由于床鋪的蚊帳架規格尺寸較特別,建議報到入住后再根據實際尺寸購 買合適的蚊帳。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 款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 行。
(一) 獎學金: 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年評審一次, 其中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每次可獲獎學金8000元,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獲得者每次最高可獲獎學金 4000元。
(二)助學金:包括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臨 時困難補助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 貧困學生,每年評審一次,每人每次可獲 5000元;國家助 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評審一次,每人每次 可獲 3000元;臨時困難補助金是資助有突發情況造成家庭 困難的學生。
(三)勤工助學: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讓困 難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勞動以獲得報酬,以補貼生活費 用。
(四)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交納學費的學 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學年貸款最高金額為 8000元。
學校簡介
學校以音樂與舞蹈學學科為主,協調發展相關藝術學科。目前共設有音樂學系、作曲系、鋼琴系、管弦系、國樂系、聲樂歌劇系、民族聲樂系、藝術管理系、樂器工程系、現代音樂與戲劇學院、流行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舞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創新創業學院、音樂基礎部、人文社科部等18個本科院系(部),還設有研究生部、繼續教育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音樂研究院、音樂博物館、嶺南音樂文化研究中心、藝術實踐中心、社會音樂教育培訓中心等,擁有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聯合)和5個實驗樂團。專業涵蓋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錄音藝術、音樂表演和舞蹈等各個領域。學校現已形成了教學、創作、表演與研究四位一體的完整學科體系,中專、本科、研究生相銜接的辦學層次,普通教育為主、繼續教育為輔的辦學格局。一級學科音樂與舞蹈是廣東省優勢重點學科,音樂學、音樂表演、錄音藝術是國家級特色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錄音藝術、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是省級特色專業,鋼琴專業是廣東省名牌專業,音樂表演是廣東省重點專業。
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銳意創新的師資隊伍。目前,學校教職工667人。教師隊伍中有9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有5人獲文化部“區永熙優秀音樂教育獎”,有12人為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有51人為廣東高校師德標兵、南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工會工作者等。有1人被列入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有3人被評為省級教學名師;先后有6人為廣東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對象,4人入選廣東省特支計劃青年文化英才,5人入選廣東省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近五年來,教師獲得省(市)級以上獎勵500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