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則與5人籃球國際規則基本相同,只是根據比賽在半場進行的特點和便于使眾多的籃球愛好者都能參加,而對某些條款作了更改,現介紹如下:
1、每隊至少有三名參賽隊員。每場比賽每隊可以只上場兩名隊員,但不準僅有一名隊員。
2、比賽開始以后不允許更換原有隊員!如果擅自在開賽后更換隊員或發現在隊員報名時有欺騙行為及其他不良行為時,將取消其比賽資格。
3、在熱身練習時不允許扣籃!僅在正式比賽中才允許扣籃。如有隊員在非正式比賽時扣籃,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4、所有隊員必須在每場比賽前10分鐘到比賽報到處報到。報到時必須出示身份證或戶口薄。
5、比賽中換人沒有限制,但僅在死球或半場比賽結束時才能換人。球進后也可換人。
6、比賽開始時,由裁判擲硬幣決定發球權。擲硬幣勝方隊,可先發球也可將發球權轉讓給對方隊。如果有時加賽,由比賽開始時沒有發球的一方發球。
7、進球后換發球。
8、一方投籃未進,由對方搶到藍板球后,則需退到二分線后再進攻。
9、每次換發球,發球方必須退到6、096米二分線之后再進攻。若發球方沒有退到二分線后或發球時踩線,此次發球不算并換發球。不允許未退回二分線后而直接投藍。如果對方欲在未退回二分線之前就投籃而我方隊員因此犯規,則犯規不算,且由我方發球。
10、在比賽前,對方派一名隊員檢查比賽球,還應把球傳給隊友也檢查,雙方檢查完后方可開始比賽。
11、所有犯規(7次以下)或球出界,到中場發球區發球。
12、二分球:與專業比賽中三分球相似,在6、096米弧線之外出手投中籃作二分算,投籃隊員的兩只腳必須完全在二分線之后,二分線內投中算一分。裁判、監測員有最終裁決權。
13、如果失敗組在最后決賽中戰勝勝利組,休息15分鐘后再打一場決出冠軍。
14、參賽隊將根據報名時的個人信息被分至合適的小組,大賽組委會應盡最大努力把每支參賽隊分至水平合適的小組中,但難免在水平、年齡及身體方面會出現偏差,參賽隊應予以理解。
“三對三”籃球比賽規則
1、場地:標準的半個籃球場地(14米×15米)或按半場比例適當縮小(長度減2米,寬度減1米),地面堅實,場地界線外有1.5-2米的安全地帶。
2、除下列特殊規則外,比賽均按照當年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3、比賽雙方報名為4人,上場隊員為3人。
4、比賽時間:每場比賽分上、下半時,每半時10分鐘,兩半時中間休息5分鐘。一場則分別可有1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
5、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選發球權。
6、比賽開始和投籃命中后,均在發球區(中圈弧線后)(見圖1)擲球入場,算作發球。
7、每次投籃命中后,由對方發球,所有犯規、違例及界外球均在發球區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將球傳給隊友,不能直接投籃或運球,否則處以違例。
8、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后,必須迅速將球運(傳)出3分線外,方可組織反攻,否則判違例。
9、30秒違例的規則改為20秒。
10、雙方爭球時,爭球隊員分別站在罰球線上跳球。
11、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3次犯規,第4次犯規罰出場。任何隊員被判奪權犯規,則陬消該隊比賽資格。
12、每個隊累計犯規達5次后,該隊出現第6次以后的侵入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及對方個人及全隊犯規次數,不迫加罰球,由守方發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1次罰球,罰中得1分,并由攻方繼續發球,如罰球不中,仍由攻方繼續發球。
13、只能在死球的情況下進行替換,被換下的隊員不能重新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14、在使用小籃架的比賽中,不允許隊員出現扣籃動作,絕不允許隊員將身體任何部位懸掛于籃圈(或籃架)上,否則,可被判罰離場并不能再替換進場。
15、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6、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如出現平局,初賽及復賽階段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時即為勝方,比賽結束。如果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雙方打成平局,則加賽3分鐘,發球僅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加時賽仍打成平局,則以一對一依次罰球的形式決勝,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17、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從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