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曉莊師范學院招生網登錄入口:http://zhaosheng.njxzc.edu.cn/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2018年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省(市、區)的招生政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擇優錄取的招生工作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體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京曉莊學院。學校代碼:國家代碼11460。學校在江蘇省招生院校代碼為1120(普通類和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專業鄉村教師定向培養)、1439(4+0聯合培養項目)、1620(中外合作辦學和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區)的代碼以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3601號(方山校區),郵政編碼為211171.
第五條我校為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始于1927年3月偉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創辦并任校長的曉莊試驗鄉村師范。學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風景優美的江寧大學城。九十多年來,學校秉承“教學做合一”的辦學理念,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擁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個學科門類,56個本科專業,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應用型品牌大學。
第六條 2018年我校面向江蘇、河北、山西、遼寧、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西藏、甘肅、寧夏、新疆、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公辦本科生。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進行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招生代碼1120、1439、1620)普通類專業的江蘇省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BC(含BC)級以上、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4C(含4C)級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報考藝體類的江蘇省考生必須符合“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的要求。
第十三條 分類招生
為更好地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學校對2018級學生(對口單招、中外合作辦學、專轉本、現代職教體系試點項目、鄉村教師定向培養等招生類型除外)繼續實施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工作。
除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社會工作、日語、體育教育、廣播電視編導、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外,其他招生專業均納入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的工作范疇。
根據現有專業的類型特征與培養目標,學校將其具體劃分為11個招生專業類,具體如下:
1、工商管理類(文理科兼招):含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與金融、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專業;
2、旅游管理類(文理科兼招):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
3、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漢語言文學專業;
4、外國語言文學類:含商務英語、翻譯、英語專業;
5、新聞傳播學類:含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6、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物理學專業;
7、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專業;
8、數學類:含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
9、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工程、應用化學、化學、復合材料與工程、地理信息科學、地理科學專業;
10、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科學專業;
11、美術學類:含繪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
考生根據招生專業和11個招生專業類,按標示代碼填報高考志愿。學校依據學生的考試成績和高考志愿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分流培養
(一)分流流程
第一學期,學校按照招生專業類對分類招生入學學生編班管理與組織教學。
第一學期末,學生在所在專業類內選擇專業,分流至各專業。
第二學期始,全部學生以專業編班管理與組織教學。
分類招生入學的學生若因休學等情況不能參加當年度專業分流,復學后由教務處按照入學年度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的工作方案妥善組織分流。
(二)分流計劃數
各專業分流計劃數與招生計劃數比例≥1.4。具體分流計劃數由學校確定后予以公布。
(三)分流原則
學校依據“志愿+綜合考核”原則分流。學生根據學習興趣和綜合考核排序,在所屬招生專業類內選擇專業填報,錄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順序錄取。
綜合考核排序依據“高考成績(權重30%)+第一學期學分績點(權重70%)”的原則。
高考成績換算辦法、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依據國家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市、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將根據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等級級差法”,即將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將考生投檔分加上等級級差分后的折合分從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時,則按投檔分再次排序;若投檔分仍相同,則按語數外總分(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則按語數外(不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再按照語文(含附加分)排序,理科類再按照數學(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再按照語文(不含附加分)排序,理科類再按照數學(不含附加分)排序。
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八條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即分數清)”的錄取方式。對考生所填招生專業類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滿則錄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滿則看下一個志愿,直到處理完該生所有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二十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市、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藝體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對江蘇省、安徽省參加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山西省參加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校考,獲得校考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分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山東省參加文學編導類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
2、體育類專業:
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類專業:
對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對山東省和山西省參加音樂類專業校考,獲得校考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美術類專業:
對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對山西省參加美術類專業校考,獲得校考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總分(文化總分×30%+專業總分×70%)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山東省參加美術類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二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我校公辦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學年為:文科類專業5200元,理科類專業5500元,工科類專業5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體育類專業5300元。
納入分類招生與分類培養工作范疇的電子信息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的所有學生,第一學年按照5800元/學年收費,分流后按理科專業5500元/學年、工科專業5800元/學年收費;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
與韓國又松大學合作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生在國內期間學費每學年22000元,赴韓國期間學習費用標準按照合作學校學費標準收費。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900-1500元。
第二十六條為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學校設有高分新生特別獎、各類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詳見我校學生工作處網站(http://xsc.njxzc.edu.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2018年我校在新疆投放了5個民考漢計劃,今年暫限為女生報考。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咨詢常設電話:025-86178888
電話傳真:025-86178288
學校網址:http://www.njxzc.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78111。
本章程由南京曉莊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京曉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