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統計局
呂梁市人口抽樣調查辦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15年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為此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分別下發了《關于做好我省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我市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市、縣、鄉三級人口抽樣調查機構。我市的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的積極配合下,經過全市1200余名調查人員的共同努力,克服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等困難,圓滿完成了調查各項任務。
本次調查的時點為2015年11月1日零時,以全省為總體,以市為子總體,縣為次總體,采取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整群的抽樣方法,在全市13個縣(市、區)共抽取了161個鄉(鎮、街道),432個村(居)委會,調查設計樣本量約為11萬常住人口。調查采用調查員手持電子終端設備入戶填報和被調查戶網絡自主填報的方式進行數據采集,并直接上報國家統計局數據處理平臺。現將根據1%人口抽樣調查樣本數據匯總推算的全市人口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2015年11月1日零時,呂梁市的常住人口為383.22萬人,與常住人口381.31萬人相比,增加了1.91萬人,增長0.49%。
二、城鄉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77.2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6.24%;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06.0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53.76%。與相比,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7個百分點。
三、性別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98.61萬人,占總人口的51.82%;女性為184.62萬人,占總人口的48.18%。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7.58。
四、自然增長狀況
全市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為4.04萬人,死亡人口為2.13萬人,自然增長人口為1.91萬人。出生率為10.57‰,死亡率為5.58‰,自然增長率為5.00‰。
五、全市主要數據
縣市區 | 2015年末常住人口(人) | 出生率(‰) | 死亡率(‰) | 城鎮人口比重(%) |
全市 | 3832237 | 10.57 | 5.58 | 46.24 |
離石區 | 330764 | 11.44 | 5.34 | 82.06 |
文水縣 | 432951 | 10.15 | 5.31 | 35.26 |
交城縣 | 236131 | 10.22 | 6.34 | 51.18 |
興縣 | 287554 | 11.88 | 5.75 | 38.20 |
臨縣 | 596422 | 11.28 | 6.16 | 30.81 |
柳林縣 | 328560 | 10.37 | 5.49 | 39.97 |
石樓縣 | 115211 | 10.72 | 5.58 | 42.15 |
嵐縣 | 179121 | 10.47 | 5.45 | 34.09 |
方山縣 | 147004 | 8.24 | 5.44 | 34.27 |
中陽縣 | 145291 | 10.47 | 5.22 | 61.29 |
交口縣 | 123287 | 10.35 | 5.68 | 40.14 |
孝義市 | 481068 | 10.05 | 5.25 | 65.15 |
汾陽市 | 428873 | 10.32 | 5.30 | 44.37 |
主要指標解釋
人口數指一定時點、一定地區范圍內有生命的個人總和。
年度統計的年末人口數指每年12月31日24時的人口數。本公報中的人口數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并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半年以上,戶口在外鄉(鎮、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不滿半年,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戶口待定的人口。
城鎮人口和鄉村人口城鎮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范圍內的全部常住人口;鄉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鎮包括城區和鎮區。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中,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員會地域和村民委員會地域。
鎮區是指在城區以外的鎮和其他區域,其包括鎮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鎮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村民委員會地域。
出生率(又稱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的出生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計算公式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式中:出生人數指活產嬰兒,即胎兒脫離母體時(不管懷孕月數),有過呼吸或其他生命現象。年平均人數指年初、年底人口數的平均數,也可用年中人口數代替。
死亡率(又稱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的死亡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計算公式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人口自然增長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數(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與該時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計算公式為:
人口自然增長率=(本年出生人數?本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性別比指男性人口數與女性人口數之比,通常用100個女性人口相應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