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②工作。這次調查以全省為總體,縣(市、區)為子總體,采取二階段、分層、概率比例、整群抽樣的方法,最終調查人口為115887人,其中常住人口為86092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總量的2.85%。根據這次調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數據如下:
一、總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總人口③為302.16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293.6萬人④相比,五年間共增加8.56萬人,增長2.92%,年平均增長率為0.58%。
二、家庭戶人口
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戶⑤600127戶,家庭戶人口為3006812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5.01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4.91人增加0.1人。
三、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595993人,占52.82%;女性人口為1425607人,占47.18%。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5.16上升為111.95。
四、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587188人,占19.43%;15-64歲人口為2187353人,占72.39%;65歲及以上人口為247059人,占8.1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例下降4.96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例上升3.64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1.32個百分點。
五、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35046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的人口為487433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094247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819494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2169人上升為4469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10579人上升為16132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40318人下降為36214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33700人下降為27121人。
六、城鄉人口⑥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66.28萬人,占55.03%;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35.88萬人,占44.9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7.04萬人,鄉村人口增加1.22萬人,城鎮人口的比例上升0.85個百分點。
注釋:
①為增強縣一級單位的代表性,使調查數據更好地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服務,參照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做法,我省這次調查的樣本量在國家下達任務的基礎上作了擴大。
②這次調查的登記對象為調查標準時點在抽中調查小區內居住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③本公報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均為普查公報數,調查標準時點為2010年11月1日零時。
④常住人口具體包括:1.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并已在本鄉、鎮、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2.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本鄉、鎮、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鄉、鎮、街道,調查登記時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
⑤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⑥城鄉人口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進行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