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通知,河南省一類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5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小時最低標準12元。
據悉,7月1日起,我省曾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按一、二、三類行政區域劃分,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400、1250、11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3.5元、12元、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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