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委、辦、廳、局,各類企業:
為引導和促進企業在生產經營發展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批準,現將我省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如下:
一、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3%;
二、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
三、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3%。
四、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在崗職工的工資分配。
五、各類企業應當以工資指導線為重要參考,結合自身實際合理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參考基準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職工工資水平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可以在基準線與上線之間確定工資增長水平。企業經濟效益明顯下滑的,可以參考下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因生產經營持續虧損,增加職工工資確有困難的企業,應通過征求職工意見或交由職代會討論等民主程序,向職工說明情況,并且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各州、市應根據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依據《云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指導各類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情況,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積極推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逐步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