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2015
江蘇淮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2015
適當傾斜部分
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根據國家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另外,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參照本文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此期間達到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比照本文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的相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另行發文)。
目前,市人社和財政部門正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調整增加金額及時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