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焦作人口統計數據如下: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焦作市常住人口為3521078人。
1、焦作最新人口數量統計
2019年末,全市總人口377.89萬人,常住人口359.71萬人。出生率10.57‰,死亡率6.36‰,自然增長率4.21‰。城鎮化率達到60.94%。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焦作市常住人口為3521078人。
2、焦作外來人口和常住人口數量統計
常住人口情況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0時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況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為3521078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539860人相比,10年共減少18782人,下降0.53%。
二、戶別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1029311戶,集體戶47120戶,家庭戶人口為3234826人,集體戶人口為286252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89人減少0.75人。
表1-1各縣(市)區常住人口情況單位:人、%地 區常住人口比 重全市3521078100解放區3473829.87 中站區1072813.05 馬村區1205603.42 山陽區3032228.61 城鄉一體化示范區2070295.88 修武縣2485857.06 博愛縣3501409.94 武陟縣66134118.78 溫縣39383811.19 沁陽市44748712.71 孟州市3342139.49
常住人口性別構成和年齡構成情況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0時全市常住人口性別構成和年齡構成情況公布如下:
一、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775405人,占50.42%;女性人口為1745673人,占49.58%。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1.70,較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3.01下降了1.31。
二、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658766人,占18.71%;15-59歲人口為2197420人,占62.41%;60歲及以上人口為664892人,占18.88%,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467473人,占13.2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0.15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的比重下降7.26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41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3個百分點。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況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0時全市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況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擁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448987人;擁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789108人;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395831人;擁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口為584666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7607人上升為12751人;擁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8134人上升為22411人;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201人下降為39642人;擁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由18648人下降為16605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歲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9年提高至10.49年。
各縣(市)區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7個,在10年以下的有4個。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27529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46389人,文盲率由2.09%下降為0.78%,下降1.31個百分點。
城鄉人口和流動人口情況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0時全市常住人口的城鄉分布及流動情況公布如下:
一、城鄉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2219389人,占63.03%;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301689人,占36.9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561801人,鄉村人口減少580824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6.21個百分點。
二、流動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戶分離人口為812539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為157921人,流動人口為654618人。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我市人戶分離人口增加423788人,增長109.01%,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增加69936人,增長79.49%,流動人口增加353852人,增長117.65%。
注釋:
1.本公報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3.比重:指各縣(市)區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
4.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5.性別比:以女性人數為100,計算男性與女性的比例,表示每100名女性所對應的男性人數。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將各種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計算平均數得出的,具體的折算標準是:小學=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專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鎮、鄉村:是按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9.流動人口:是指人戶分離人口中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
10.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市城區內,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鎮街道的人口。
12.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總計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