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且失業保險繳滿一年等條件的,由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關系后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窗口受理后對單位繳費及失業人員失業情況進行審核,失業人員可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憑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就業失業登記證》到襄陽市市民服務中心或襄陽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辦理。
襄陽申領失業保險金指南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材料:
(一)原用人單位應提供資料:
1、失業人員的檔案及身份證復印件;
2、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
3、單位與職工簽訂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書原件;
4、單位支付失業人員的經濟補償金或一次性安置費原件。
(二)個人應提供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社會保障卡原件;
3、《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辦理地點:
1、襄陽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一樓服務大廳(襄陽市襄城區檀溪路160號)。
2、湖北省襄陽市市民服務中心5樓人社綜合服務區
市內乘10、22、69、71、532、533、534、541、542、543、547路、G02高鐵專線,長虹北路白馬廣場(市民服務中心)站下車,從紫貞公園路向西走600米到達市民服務中心南門;
乘38、65路,漢江路市民服務中心站下車,從紫貞公園路向東走300米到達市民服務中心南門;
乘19、543、547路,市民服務中心站下車,從中原西路向西走180米到達市民服務中心北門。
辦理時間及時限:
當月申報,次月發放待遇。
辦理流程:
1、申報: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審核:失業保險業務經辦窗口對單位繳費及失業人員失業情況進行審核、認定;
3、申領登記: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業務經辦窗口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
4、發放: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次月發放失業待遇。
咨詢電話:0710-3607565
注意事項: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來辦理終止失業保險金待遇需帶材料:
1.失業人員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失業人員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明、戶口簿原件;
4.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原件;
5.《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