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關于失業職工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告知書
廣大居民:
根據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冀人社發(2020)18號)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因繳費不滿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1、失業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目前處于未就業狀態;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2、申領失業補助金途徑
可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失業補助金申領。申領人憑本人社保卡信息注冊并登錄河北人社APP,在首頁點擊【失業補助金申領】,進入申領模塊后按提示操作。操作手機APP有困難的可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協助辦理。
3、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滄州市有2個標準:
①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726元/月;
②參保繳費滿1年及以上735元/月。
4、失業補助金領取月數
失業補助金最多可領取6個月,發放時間與失業保險金相同。審核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發放時間可延遲至2021年6月30日。每人只能申領1次,不能重復享受。
5、失業補助金發放
補貼資金通過社保卡銀行賬戶發放,申領人務必激活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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