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煙臺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煙臺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煙臺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今年,我市建立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聯動機制,能拿多少失業金,得看最低工資標準啦!
能領多少錢,給你算筆賬
2017
2017年11月起,我市失業保險金實現11年連漲,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80元。
2018
2018年11月起,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就是每人每月1337元。
2019
2019年調整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020
2020年調整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
如2019年、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沒有調整,從當年11月起按上述情況提高掛鉤比例。如遇國家、省政策調整,適時調整。
哪些人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呢?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己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需要注意領取時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領取時間
失業保險怎么領取?
1、用人單位需書面告知失業人員待遇權利,并將失業人員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在60日內完成。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申請7日之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確認以后從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為失業保險人員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領取相關問答
失業人員能否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后,剩余的繳費年限如何處理?
核定期限后,如有剩余的繳費年限,可予以保留。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并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后又再次失業的,保留的繳費年限與新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重新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在什么情況下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