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天津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天津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天津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失業保險申領發放辦法
失業保險是我們繳納的社保中的其中一個險種,我們繳納了失業保險之后,后期在出現失業情況時,可以根據規定領取對應的失業金,那么失業金的領取也并不是任何失業情況都可以進行領取的,用戶需要滿足以下情況才可進行失業金是領取:
1、已經按照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滿1年;
2、非本人主動停止或中斷就業(主動辭職),例如公司裁員、倒閉等個人不愿意但是無法控制的情況導致的失業;
3、已經按照要求進行了失業登記,并且失業者本人有需要找工作的需求。
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用戶即可申請領取失業金,那么在領取失業金時,不用的繳納年限,可領取的失業金也是不用的,一般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越久,可領取失業金是時間也就越長,具體的領取情況如下:
1、繳納累計年限在1-5年之間,每滿一年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
2、繳納累計5-10年,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增加一年變增加一個月的失業金領取,最長可領取18個月的失業金,如果累計繳納了10年的用戶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3、一般如果用戶累計繳納1-10年之間,失業金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領取失業金,超過10年的按照80%發放對應的失業金。
2019失業金領取標準和流程
滿足了條件的用戶在領取對應失業金時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用戶與自己的工作單位終止勞工雇傭關系之后,企業需要為用戶開具對應的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2、解除勞動關系后,企業需要將對應的失業者名單及各項資料上報到當地的失業保險管理部分進行登記,或者用戶自己攜帶相關的資料前往相關部門辦理登記;
3、相關部門在成功登記了用戶是失業信息之后,會對失業者進行相應的失業審核,并會在審核后將對應的審核結果告知用戶,并對審核通過這進行前往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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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戶在接到通知后,即可前往相關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相關憑證,然后在攜帶憑證前往指定的銀行辦理失業金的領取手續。
各地賊辦理失業金的領取金的時候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對于資料的要求也會略有不同,因此用戶如果有辦理失業金的需要,可以提前撥打相關部門的客服電話,了解清楚具體的流程收在按照要求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