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標準
一類區域由500元/月提高至750元/月;
一類區域:南昌市的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灣里區、青山湖區、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紅谷灘新區、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
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程序
1、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
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
2、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3、失業登記之后,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后,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并可領取失業金,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險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5%計發(20xx年南昌最低工資標準為1230元/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補助70%醫療補助金。;
4、個人后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領取期限
繳費滿1年不滿2年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繳費滿2年不滿3年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繳費滿3年不滿4年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領取地址
南昌市職工失業保險管理處失業人員管理科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日
地點:南昌市子固路80號
郵編:330008
聯系方式:0791-8670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