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銀川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確定為:
1、上限為全區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2、下限為全區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溫馨提示:
對職工工資低于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0%的,其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2013年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0%核定。
銀川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注:銀川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5%,個人繳費比例為0.5%
改革前:銀川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2%,個人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
改革后:從2015年3月1日起,調整降低全區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3%調整為2%。其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3%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本人工資的0.7%繳納失業保險費。
銀川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單位代繳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銀川失業保險參保指南
辦理條件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鎮企業(以下簡稱城鎮企業)及其職工。
(2)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3)國家機關及其勞動合同制職工。
(4)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5)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6)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及其職工
辦理材料
1、單位參保:
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
2、單位首次參保:
(1)、工商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稅務登記證
(4)、法人身份證
(5)、開戶許可證等復印件各一份
(6)、填寫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四份)。